高校内部审计(9)
时间:2010-12-02 11: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第二十六条 教学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主要采用观察作业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审阅学生管理数据库、审查教学经费收支会计资料、研究分析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管理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第二十七条 通过对教学管理内部控制的了解、记录和对教学管理内部控制的多项测试后,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要对教学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运行做出评价,说明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风险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节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第二十八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科研资金(包括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和知识产权的安全完整、降低学校科研风险、保证学校遵守科研管理法规制度和提高学校科研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而对学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分析、测试和评价活动。 第二十九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机构及科研相关单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手册; (二)科研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制度或程序性文件; (三)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四)科技合同管理制度; (五)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奖励制度; (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七)科研经费收支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八)各类科研项目档案,包括申报文件、合同书(任务书)、实施过程记录、科研成果文件等等; (九)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条 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科研管理的控制环境 1、学校是否有明确的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或目标,并有具体可行的操作计划; 2、管理层的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项,分管领导不能处理相关事项时,是否授权其他领导进行处理,授权范围及期限是否明确; 3、是否贯彻科研廉政责任制,是否在科研管理过程中贯彻遵纪守法思想,并制订了惩防措施; 4、科研管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与校内相关部门、院系等单位之间的科研管理职责划分是否合理;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