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23)
时间:2010-12-02 11: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主要采用观察作业现场、询问相关财务人员、审查会计资料、查阅决策文件、研究分析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 第三十七条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了解、记录和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多项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和是否有效运行作出评价,说明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风险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节 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第三十八条 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保证学校房产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房产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降低单位房产管理风险、保证学校遵守房产管理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而对单位房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分析、测试和评价活动。本指南所指的房产指对单位有实际控制权的所有房产以及管理的房产。 第三十九条 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应获取的资料主要有: (一)房产建设发展规划; (二)房产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及工作手册; (三)各类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 (四)房产管理数据库资料; (五)房产经费收支报表、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六)房产出租协议及修缮合同;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十条 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房产管理的控制环境 1、单位是否有明确的房产建设发展规划或目标,并有具体可行的操作计划; 2、房产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健全,是否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改; 3、房产管理部门职责是否明确,与单位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是否合理; 4、房产管理内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5、是否针对不同的房产管理业务活动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并为各部门及其员工所熟知; 6、人员招聘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对员工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及时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提高其房产管理能力;是否建立明确的奖罚激励机制; 7、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否明确、切实可行,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