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修理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应当将修理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扣除:
修理支出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
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能够延长寿命2年以上。
二、长期待摊费用
[一]准予扣除的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二]开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 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三、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四、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 技术、商誉等。
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