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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8)

2010-02-02 12:24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促进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技术支持、继续教育、权益维护、会员服务等职能,本着“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会费收取标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努力把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成为会员之家。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通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性质、职能作用、发展状况、感人事迹等的宣传力度,加深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理解、支持、尊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利氛围,为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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