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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3)

2010-02-02 12:24

(三)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要目标。

力争在未来5年-10年内,努力实现以下主要发展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布局更为合理。基本形成特大型、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服务对象各有倾斜、竞争优势各有特点、发展空间各得其所、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接续发展的合理布局。

——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明显增强。重点培育5-10家年收入规模在30亿元以上、具备较好国际声誉和竞争力、能够为我国企业境外上市和“走出去”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基本实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骨干企业境外投融资,由我国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审计相关服务的目标。积极扶持100家左右能够为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基本实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收入规模翻一番的目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认真落实《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推动各种类型公司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在巩固企业客户的同时,促进将医院、高校和其他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在巩固财务报表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司法会计鉴定、投资决策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领域,其中内部控制审计将成为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推动特大型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业务转变和升级。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全面改进。本着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治理水平、有利于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竞争能力的原则,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采用与自身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具体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指定业务、索取回扣、压价招标、人为设置地区和行业壁垒等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不当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更加公平和优化。

——注册会计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从业人员规模发展壮大。基本实现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数量各翻一番的目标,推动中青年注册会计师逐步成为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中坚力量。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落实到位,会计师事务所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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