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审计署公告2009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09-4-22
实施时间:2009-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国外贷援款协议的规定,审计署组织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和相关特派员办事处于2008年对由中央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7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遵照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进行了公证审计,向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了107份审计报告(有2个项目按照国外贷援款机构的要求各出具了2份审计报告。还出具了1份关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核心资源项目的汇总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度审计的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详见附件1)包括:贷款项目27个、援助项目77个;按项目的贷援款机构划分,世界银行项目46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11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40个、全球环境基金项目1个、英国国际发展部项目6个。这104个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2041.11亿元 ,其中协议利用外资额369.87亿元(50.64亿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这10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折合人民币1324.26亿元,其中累计利用外资额折合人民币231.64亿元(31.71亿美元)。全部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
在出具的107份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04份,占97.20%;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占2.80%。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真实、公允地记录和反映项目经济活动,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0个项目(详见附件2)国内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占项目总数的9.62%,未及时、足额到位配套资金为20 163.82万元。
(二)4个项目(详见附件3)执行地区的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滞留项目资金,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占项目总数的3.85%,涉及金额5 833.33万元。
(三)2个项目(详见附件4)未按时缴纳资本金,占项目总数的1.92%,未按时缴纳的资本金为223 043万元。
(四)22个项目(详见附件5)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占项目总数的21.15%。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会计核算不完整,账务处理不正确,支出证据不充分,内控制度不健全。
(五)15个项目(详见附件6)存在投资完成额比例偏低或提款报账进度较慢的问题,占项目总数的14.42%。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