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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7)

2010-02-02 12:24

(十四)健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

继续巩固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公众监督有机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管体制。依法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会计师事务所负担。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直接监管;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交流监管经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将强化监管与改进服务结合起来,将打击不良风气、违规行为与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结合起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始终保持良性快速发展态势。

八、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和文化建设

(十五)加强诚信建设,铸造诚信精神。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长远发展之基。要继续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推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十六)狠抓内部治理,建设人合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要确立打造“百年老店”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吸收借鉴国际同行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狠抓内部治理、严格质量控制,加快完善“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财政部门在考察、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要将其内部治理情况作为重要衡量标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培育人合、智合、心合的合伙文化。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和高级管理团队应当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引导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形成整体团队的向心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长远发展。

九、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全面把握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和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筹划、认真实施,确保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财政部应当制定行业加快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行业扶持政策、推进会计审计准则与内部控制规范的国际趋同等效、培养行业领军人才等关系行业发展全局的重要政策,加快制定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境外业务管理办法、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办法等行业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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