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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42个问与答(21)

2012-11-22 14:53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红字专用发票暂不认证。
  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12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方式有哪几种?
  答:认证按其方式可分为上门认证和远程认证。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在网上认证软件升级前,纳税人取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须到税务机关上门认证。
  127.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128.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答: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129.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主体是谁?
  答:试点地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130.什么是免抵退税办法?
  答: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131.退税率是多少?
  答:退税率为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即: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132.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属原适用免退税计税方法的出口企业,适用哪种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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