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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建筑安装业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13)

2012-03-21 13:57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主管地税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按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凡不能提供规定资料的,一律按照建筑业总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

    2.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作为附件:

    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合同;

    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从事货物生产证明”(原件);

    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八、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

    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是民工工资的工资表列出的民工工资不可以作为工资成本在税前扣除。

    (二)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农民工发生的人工费也属于“职工薪酬”,同时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等。但记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应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1)该建筑工人与企业有雇佣或任职关系,属于企业的在册员工;

    (2)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企业按照规定为该建筑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

    (4)以工资表形式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均不得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

    (1)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向劳务公司支付建筑工人工资薪金,劳务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

    (2)支付建筑工人劳务报酬时,按照规定代扣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

    补充:五、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控制

    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是操作不当,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

    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所消耗的水电费,其次是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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