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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公司税收自查方案(2013年度)(6)

2013-04-15 17:00


  (四)其他地方税种自查

  1.印花税。

  自查资产管理合同、保荐合同、承销合同等各类合同是否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或缴纳印花税。自查记载资金的账簿按规定计算贴花后,“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是否补贴印花。自查企业是否存在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的现象;自查是否按照规定申报期限申报缴纳印花税。

  2.房产税。

  自查房产税计税依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足额申报缴纳房产税;自建的房产价值计算是否准确;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对房产进行改造增加房产价值的,是否及时入账等,足额计算缴纳房产税;公司股东将股东自有房产无偿给公司使用的,是否申报缴纳房产税。

  3.其他税种:自查土地、车船使用情况,看是否已正确计算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其他地方税种。

  (五)发票问题

  主要自查取得发票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以及是否存在以不合法发票入账问题,虚增费用,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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