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对各项资产税务处理的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准确界定各项资产,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有无将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及形成的资产,在税前扣除或摊销。
五是自查企业填报的各项损失,重点自查企业是否存在虚报财产损失、虚报投资性支出损失和虚报借款的坏账损失等虚增成本的情况。
3.对基金公司经营成本自查。自查是否存在虚列代理手续费、尾随佣金;税前扣除的风险准备金是否超标;是否存在虚列业绩报酬;私募基金参投的信托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发生的亏损结转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会计原则;是否虚增股权转让成本;私募基金支付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的其他成本支出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4.自查的主要科目或事项。
(1)营业收入,主要自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基金管理费收入”、“基金手续费收入”、“基金销售服务费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并结合“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往来科目明细,自查是否存在应确认而未确认的收入。
(2)其他收入,主要自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资本公积”、“现金”、“银行存款”等。
(3)营业成本,主要自查“业务及管理费”、“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成本”、“应交税金”。
(4)其他扣除项目,主要自查“营业外支出”和对应的“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各项准备金科目。
(5)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自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款项”、“业务及管理费”、“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经纪人佣金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递延收益”等科目。
(6)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自查“应付职工薪酬”、“业务及管理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预计负债”、“递延收益”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