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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公司税收自查方案(2013年度)(3)

2013-04-15 17:00


  7.自查的主要科目或事项: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融资融券代理买卖收入,证券承销业务收入,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改制辅导业务收入、保荐业务收入,证券承销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等”。主要自查相关的原始凭证、发票和资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管理费的划拨情况;自查信息系统后台业务数据与账面数据是否一致。

  (2)业务管理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自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提是否准确。

  (3)利息收入—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买入返售业务。自查原始凭证,并根据买入返售业务资金流水及利率测算相关利息收入。

  (4)投资收益。自查金融商品卖出时,成本结转的准确性;自查分红派息计提的准确性、完整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自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债券为主)的派息金额。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自查账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资金流水是否与业务系统的资金流水一致。

  (7)基金管理费、手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入。自查计提的基金管理费是否准确和基金管理费的划拨情况。

  (8)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自查明细科目,自查是否存在未确认收入的应税收入。

  (9)已缴税金与已提、已申报税金是否一致,自查“应交税金”、“银行存款”。

  (二)企业所得税自查

  1.收入总额的自查。一是自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二是自查各种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或体现在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

  2.自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

  一是自查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是否属于当期的、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主要自查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出、证券承销业务支出、保荐业务支出、资产管理业务支出、利息支出等项目。

  二是自查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情况,自查“业务及管理费”账户,核实是否将与经营无关的费用计入费用类账户。自查费用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增成本;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自查是否存在虚增人员工资、奖金套取现金情况。

  三是自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多提折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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