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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11)

2010-02-02 15:04

销货费用和财务费用包括的内容比照工业企业的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服务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各项营业支出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营业支出包括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可按照服务类别分别汇集。
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企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的内容比照工业企业的财务费用。
(四)其他企业可以比照上述各项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工业企业在产品开发中试制的样品、样机等,如果可以对外销售,应当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如果不能对外销售,在扣除残料价值后,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也可以计入投产以后的产品成本。

  第十一章 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当分别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同行业,可以分为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各种劳务或者服务收入等。

  第五十四条 营业收入的实现,一般为产品或者商品已经发出,工程已经交付,服务或者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
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在委托银行收款的情况下,为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投资人分得产品为营业收入实现。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有长期合同的企业,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
营业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或者应予收取的款项登记入帐。销售退回应当从营业收入中扣除;销售折扣或折让应当单独核算,并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收入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五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和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商业企业还应当减去进货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的净额。其他业务利润为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投资作价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和以前年度收益等;营业外支出包括投资损失、投资作价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非常损失和以前年度损失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第五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企业,经主管财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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