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财税部门会就保险业税制、银行业税制出讨论草稿,下一轮是将草稿拿到工作小组各成员面前讨论,寻找政策制定者、征管方与企业之间意见的差距,然后中介机构、金融部门就这个草稿提出自己的意见。”毕马威中国公司税务合伙人张豪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张豪介绍《政策建议》时表示,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将对中国及国际金融服务业产生深远影响。首先,中国国有四大行均位于世界前十,稍有风吹草动,影响就会放大;其次,目前四大行的营业税及附加占净利润的比率超过15%,拿增值税税率或计税基础与营业税相比,如果存在任何变化都会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三,增值税是对金融机构收取,而由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这将带来广泛影响;第四,银行业“营改增”还需要考虑监管改革对金融服务业带来的长期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调研分类,金融服务可以分为四类:金融中介服务(存、贷款);直接性收费金融服务(电子银行、代理服务、结算服务、咨询服务、托管服务、资产管理服务);间接盈利性金融服务(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外汇交易);一般商品交易服务(贵金属交易)。
毕马威并在《政策建议》中提出金融业“营改增”的四项原则:首先,对“增值额”征税(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其次,出口金融服务免税或适用零税率,进口金融服务应代扣代缴增值税;再次,应当允许相应进项税抵扣;最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商业贷款利息,应当可以抵扣进项税。
焦点:是采用6%还是11%的税率?
有业内人士担心,金融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后,可能出现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此外,业内普遍认为,鉴于计税方法上的技术难点,金融保险业试点“营改增”能否体现出明显的降税效应,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一位研究员表示,虽然“营改增”的税率变化会对银行业的利润产生重要影响,但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税负的最终承担者都将是消费者,金融机构需要正视这一点。同时,金融行业“营改增”,还要科学测算由此对税收收入带来的影响。
何进认为,从短期看,金融业营改增会减少一定的税收收入,但从长期看,会促进金融业税收稳定增长。“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后其进项税额抵扣与一般企业相比非常少,短期内并不能体现出降税效应,但长期对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将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防止短期内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税收造成的冲击,要充分预估这种影响和压力,要考虑短期内政府财力的可承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