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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应收账款审计

2012-07-20 11:20
企业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原因,而形成的的企业的债权性资产,其余额一般包括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相应的坏账准备两部分。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在销售交易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应收账款的审计应结合销售交易和提供劳务的情况来进行。

  一、 企业应收账款审计的目标
  企业应收账款审计的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或控制;结合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充分;确定应收账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收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确定应收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二、企业应收账款舞弊的主要表现
  一是不设应收账款明细账,将各种债权都记入应收账款总账,达到无法核实债权人的目的;
  二是把往来款项记入应收账款,掩盖不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是混淆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
  四是将不属于应收账款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账款处理。如将应收票据列作应收账款业务;
  五是虚构应收账款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六是对应收账款业务,不进行核算,虚减收入和利润,达到偷税目的;
  七是销售商品已取得货款但不入账或应收账款已收回,却不按规定及时结转,形成“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以达到贪污或挪用公款目的;
  八是将投资收益纳入应收账款核算以达到偷税的目的;
  九是为了谋取私利,不组织催收,形成长期挂账;
  十是在现金折扣销售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不按规定采用总价法,而是违规采用净额法入账,以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
  十一是在本年度结束时,将某账户或几个账户的余额分解或合并到下年度新账的几个或一个账户中去,不必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违纪行为。如:某企业拨给食堂的款项(实际是招待费支出),本应在有关费用中列支,但却记入“应收账款”明细科目(企业内部往来账项应记入“其他应收款”),到年底结转新账时,将此款项的余额合并到“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而新账中“应收账款”明细科目也无此项记载,这样便将这笔招待费支出列在基建成本中了;
  十二是核销坏账损失时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随意变更坏账损失处理方法,人为扩大计提范围和计提比例,以达到多提坏账准备,多列管理费用,偷逃所得税的目的;调整坏账准备金额时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已有余额,达到多提坏账准备的目的;人为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以达到少提或多提坏账准备的目的;收回已转销的坏账时,不增加“坏账准备”,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应付账款”,或不入账,作为单位“小金库”处理或贪污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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