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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定资产准则》运用留心关键点(3)

2010-02-02 14:55

    还有一种情况是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范围不完整。

    一些企业仍然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局限在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这3种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上,未包括因产品营销市场、利率、预计使用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的资产减值。

    这也是不合规的。

    新准则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发现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留心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不及时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的确认条件。这就要求企业,当固定资产符合终止条件时,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即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结转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实际发生的处置费用与已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差额借或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金额借记“预计负债—— —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按实际发生的处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计算结转处置净损益,如为净收益,按净收益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如为净损失,按净损失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而不能等到合并、分立、重组等进行评估时,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留心信息披露不规范

    主要防止3个方面不规范:一是新准则不再要求披露的信息仍继续披露。由于新准则更趋向国际化,其在对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要求上,也变得更加简明与科学,对一些不重要的方面进行了删减。因此,下列信息不要再披露:当期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的期初期末数额及增减变动的情况,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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