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小企业的特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简化:
1.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较少。《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就资产类而言,除少了《企业会计准则》中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开采行业专用科目外,还少设置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但保留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去掉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待摊费用科目,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2.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企业规模特点,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任何资产都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小企业计提当期应缴的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即可,并不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简化了确认收入的判断条件,规定小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而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只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而是一律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项目,即只核算资本溢价等。
3.兼顾报表使用者决策和编报的成本效益原则。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历史成本为原则,不考虑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账面余额填列,并不按照账面价值填列;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内容,只进行直接法填报等。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以上3种报表都进行了项目和结构的调整,增强了报表的清晰度和实用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操作规定消除会计与税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