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概念
验资即验证资本或验证企业资本,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 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验资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验资(验证资本或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或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或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当由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已经到位,企业有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开业验资)、增资(增加资本验资)、减资(减少资本验资)、变更验资、内资企业验资、外资企业验资、事业单位验资、改制验资、货币验资、实物验资、净资产验资、开业验资。
上述各类验资证明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验资适用范围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公司设立验资程序及所需资料
1.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