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经开展的新业务。在“2010及2012年先后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中,是否存在目录中未列明但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开展或准备从事的新业务”表示的回答中,有8家事务所明确表示存在,占参与调查事务所的11%,其中有部分事务所还列出包括税务信用等级评定、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核查及贷后检查核查、海关和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引入中介机构开展稽查核查等具体业务类型。
3.新业务拓展遇到的问题。有71家事务所对与从事传统业务相比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新业务遇到哪些问题,哪些属于新业务拓展过程中的新问题进行了回答,其中有28家事务所一致表示是人才问题,占参与调查事务所的38%,他们认为新业务拓展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具备新业务拓展相关知识的人才队伍。其它答案还包括不公平的市场环境如行政干预、变相垄断等,恶性竞争导致的收费水平不断下降,新业务尚未形成规范的执业标准、技术标准及收费标准,投入产出问题以及市场营销能力等。
4.中小所从事新业务拓展的特殊考虑。在“中小所与大型所的新业务拓展有何不同”问题的回答中,有71家事务所均表示存在差异,并认为差异主要体现在竞争力差异和服务对象、业务领域差异两个方面,占参与调查事务所的97%。
5.新业务拓展的未来展望。参与调查的事务所一致认为首先要处理好新业务拓展与传统业务之间的关系,要提高新业务开拓意识,在技术、人才及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好基础工作。
除调查问卷列示的五个方面问题之外,参与调查的事务所在调查问卷中还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主要包括:消除地方、行业以及行政保护壁垒,注意防范新业务的法律风险,行业协会加大政策引导包括制定有关激励政策、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研究服务模式创新以及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指引和操作细则等。
(二)中小事务所新业务拓展现状
当前江苏省中小事务所在开拓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自身或外界等种种因素的制约,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竞争中劣势明显。此次问卷调查结果进一步表明,在当前新业务拓展市场竞争中,大型事务所优势明显,而中小所处于明显劣势。从外部看,大型所的影响力优于中小所,大型所尤其是国际大所在长期的业务执行过程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并建立了品牌,中小所在短期内难以超越。这种影响在目前普遍实行的业务承接招投标中尤其突出,在招投标中,设定的指标一般包括年收入、行业排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从事过相关业务等项目,就指标而言,中小所与大型所之间差距明显。从内部来看,大型所在内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也具有较大优势,大型所一般成立时间较早,业务流程及管理手段等都经历过较长时间的检验与打磨,管理效能相对较高,同时大型所因为实力雄厚,在育才、引才、留人等方面具备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