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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6)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 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2)残疾人 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3)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②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 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③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 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④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4)企业应在年度终 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 级)》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17.金融、证券、期货、保险行业准 备金支出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1)金融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64号规定,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 务的金融企业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执行以下政策:①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 (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 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②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 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 失准备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③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 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