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行为主体的差异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范围。有独立的资金、能独立核算收支并自负盈亏的就是会计主体。法律主体是在法律上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个体和团体,成为法人。法律主体一般都是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有些会计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车间、分公司等。
第三,会计计量的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而税法规定各交易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资产持有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增值和减值的可能性,会计上应该确认损益,而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和税务部门规定的可以确认损益的情况外,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相关概念
资产负债表是新准则的核心和精髓。所谓资产负债表观指的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出发去确认资产、负债和收益。这是新准则中整个所得税会计研究体系的基础,以此出发的相关概念有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概念。
第一,暂时性差异代替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主要强调差异发生的形式以及差异的转回是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的差额,这种差异是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并在一个或者多个期间内转回。暂时性差异主要指的是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他强调的是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内容。旧准则中规定采用时间性差异,而新准则中主张采用暂时性差异。前者是某个时间段的数据,后者是某个时间点的数据。新准则对暂时性差异的使用也就决定了其选择资产负债分析法。
第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代替递延所得税
旧准则把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的会计处理,作为递延税款。由此可见,递延税款是一个混合性账户,即可确认为贷方,又可确认为借方。新准则中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两个概念和暂时性差异相适应的,可递减暂时性差异是能够用作抵税的部分,是可以收回来的资产,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将来需要交纳的税金,是要清偿的负债,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混合性账户到资产和负债的分别列示具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一方面能够更加清晰的记录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每笔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另一方面充分体现出新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观。
(二)会计处理方法
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旧准则中可以使用应付税款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时间性差异引起的会计处理。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新准则采用债务法,债务法又分为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将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负债法则是以暂时性差异的角度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差异的内容。新准则中更侧重于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提供全面的会计信息,为决策者做决策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持。也符合会计的可比性原则,全面贯彻费用管在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用,使企业能够看清税后净利润才是企业真正的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