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季销售额不超6万元也享免税待遇 (3)

2013-09-23 10:09


  例如,特定纳税人甲按月纳税,当月取得广告服务销售额3万元,含税销售额=销售额×(1+征收率3%)=3.09(万元),可减除含税广告发布费2.06万元,虽然计费销售额仅1.03万元(3.09-2.06),但其增值税计税销售额是3万元,因此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均不能免征,应按3万元缴纳增值税,按1.03万元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当月另取得营业税营业额1.8万元,则免征营业税。

  特定纳税人乙经核定按季度纳税,某季度取得销售额6万元(每月分别是3.2万元、1.8万元、1万元),取得营业额6.1万元(每月分别是2万元、1.8万元、2.3万元),则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需全额计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