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热点问题 >

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的成本费用扣除(2)

2012-06-28 14:26


  2.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在产品成本。

  3.超过扣除限额后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4.超过扣除限额后结转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转为查账征收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然后再按税法规定记入当年损益。

  6.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已按规定抵免后需要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抵补且未超过抵免期限应抵免的数额。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