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软件企业没有区域限制,只要被认定为软件企业的都可以
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科技园区内的,园区外的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
(3) 减免税的起始日期软件企业是自获利年度,新技术企业是
自成立之日。实验区内的软件企业如果成立的当年经济效益比较好,可以选择新技术企业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4) 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新技术企业不可以。
(5) 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具实列支工资,而是按计税工资进行
了调整,第二年发现后不能再补扣。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的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6)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园区内的软件企业,减免税期满后,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可以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10-82672400/13701000699
传 真:010-82675988-8809
邮 箱: js@cpa800.com
地 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鼎好大厦A座19层1920A室
分部-朝阳区慈云寺桥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A座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