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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及所得税汇算的公告

2011-02-22 13:0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取消东城区、崇文区,建立新东城区行政区划的工作部署,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原东城区所管辖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部划归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原崇文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实施税收管理。但是,为了尽量减少此次调整为纳税人带来的不便,2011年1月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申报业务仍在东城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为做好纳税人管辖税务机关的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时间和手续

(一)此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职责调整工作主要以税务机关内部调整为主,不需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二)迁移时间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迁移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2011年1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东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完成2010年四季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2011年2月起,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进行2010年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以及办理所有涉税事宜。

(二)纳税人变更管辖主管税务机关后,税收征收机关和税款的收款国库将随之发生变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原从东城区国家税务局领取的《税收缴款书》将不能再继续使用。请纳税人于2011年1月4日起将原领取、尚未使用的《税收缴款书》在申报同时交回,并同时领取加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征收印章的《税收缴款书》。

为此,2011年1月申报期将暂停网上申报,请纳税人到东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不再受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税务登记新办、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涉税事项的申请,请纳税人于2011年2月1日起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办理,已递交的资料由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转交第二直属分局。

感谢您对税收业务管理职责调整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东城和平里南街与和平里东街路口西北侧

第二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东城区天坛东路70号

第二直属分局联系电话:征管科67146827,国际税务科6714682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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