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行业做强做大引发事务所合并热潮。因此有观点认为,评价指标应该增加“业务统一管理程度”,并建议权重为20%,理由是通常事务所总部的业务质量是相对比较高的,而有些事务所兼并的部分分所的业务质量却一般。业务收入高了、CPA多了,排名靠前了,却大而不强了。
对此,刘志耕说:“我国的一些事务所目前确实有这方面的问题,而且一些事务所的问题较为严重。由于政策导向的问题,此前我们的事务所往往是由‘拉郎配’方式变大的,是一种简单的人员和收入的合并,但事务所往往并没有从根本上实行真正的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人和心不和,资和事不和,这样的事务所表面上看很强大,但实际上由于并没有实行真正的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使得这种框架下的事务所很是脆弱,不仅内部问题很多,而且各部分(或各分支机构、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水平和质量控制参差不齐,实际上总所也很难控制,从而使得事务所很可能到处都潜在或随时随地都可能产生执业风险,这样的事务所肯定不能算强大。所以,增加‘业务统一管理程度’、‘质量统一控制’之类的要求很有必要。”
此外,人均收入是行业内从业人员比较关注的问题。网友认为,人均收入更能反映事务所的实力和吸引力,因此人均收入也应该作为一个综合评价的指标。有观点甚至认为,事务所评价指标有业务收入和人均收入即可。
“人均收入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不仅表示了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整体的创收能力很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在客户心目中的执业水准和专业价值很高,是客户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成果的充分肯定,是注册会计师劳动价值能够得到社会认可的充分体现和重要标志,而这些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所以,我赞成将人均收入作为综合评价办法的指标。”刘志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