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年的实践后,如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词汇事实上已经走入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之中。目前,政府购买服务已经成为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工具。不过,与之前政府采购中的办公用品、器材设备等实实在在的商品相比,“政府购买服务”还是会给人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感觉。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政府采购通知》),旨在解决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中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顶层设计。
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作为现代高端服务业的会计服务、注册会计师都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将大有可为。
政策亮点
三类服务中会计师事务所可直接参与两类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花钱买服务”,将原本由政府或者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有偿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其目的是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用一句话来通俗地解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 “百姓点菜、政府买单、社会力量干活”。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全球公共管理改革中的重要内容。我国从1990年后开始尝试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前,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化保障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记者了解到,《政府采购通知》与财政部在2013年12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通知》),都是政府购买服务顶层设计的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通知》提出,要考虑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点是鼓励和推进改革,注重研究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等技术性管理难题,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通知》的要求,《政府采购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分类和采购需求责任主体,并对此类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审批、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结果评价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更好地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通知》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等。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此类服务又根据履约验收的不同要求分为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等)和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