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审计,我们是在于承延在任,并遇到重重阻力的情况下进行的,发现的问题可能是冰山一角,下一步应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适当时应要求相关的司法机构介入。”审计室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公司多名管理人员在外注册公司,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业务,已经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法》。
审计结果隐而不宣
如果不是葛红梅被立案,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们或许很难知道还有过这样一轮内部审计。这份2014年1月份完成的内部专项审计,并没有在海欣股份随后公布的2013年年报中披露,也没有在2014年年报中有所体现。
据一份《立案告知单》显示,2014年11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宣布对“葛红梅涉嫌挪用资金案”予以刑事立案,江宁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办理该案。
南京长毛绒公司内部人员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该人士表示,葛红梅确实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公司内部暂时没有进行责任追究等安排,目前还在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上述人士还称,葛红梅在2013年就已离职。
海欣股份一位机构投资者代表对记者表示,有股东代表已就上述“账外账”情况向海欣股份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两位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希望引起重视,对海欣股份的财务状况进行彻底查证,并做出真实反映。
但会计师事务所的回复,并没有解决投资者的疑问。会计师事务所只是表示,“经过我们对此事件全面调查,详细了解了事件处理过程和底稿,确认海欣确实对此事项已做了适当整改。”上述投资者代表认为,公司财务问题是2014年1月专项审计结果暴露出来的,如果海欣股份确实已经整改,那么公司2011年以来的财务报告都需要进行调整。但是查阅上市公司公告,并未看到有关调整财务数据的信息。
“公司货款从私人账户进出,已经违反《会计法》对‘真实性’的要求。如果不是单纯的贪污或侵占,那么公司高管一定知情,甚至‘默许’,这也同样违反《公司法》和税法的相关规定。”财税专家汪蔚青表示,无论是从性质上,还是从9 000多万的金额上看,专项内部审计查出的事项都应该进行相应披露。她认为,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证据不完整等原因,没办法在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中写出具体的金额,但是至少应该将相关事项给予一定的风险提示。
“现实中有的企业有‘账外账’,来源主要是不需要发票的客户支付的销售款项,开支主要用于支付某些无法取得发票的经营费用、高管或员工的奖金等。”汪蔚青表示,南京长毛绒的大笔货款通过私人账户进行流转,实际上就是“小金库”,存在着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厉健告诉记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对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财报数据可能失真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是股市二级市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账外账”的存在,可能会直接导致财务数据失真。
年报显示,2014年,海欣股份营业收入11.1亿元,同比下降1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亿,同比增长345%,不过,扣非后亏损2 828.11万。
根据公司解释,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主业长毛绒纺织业务压缩规模,关闭了上海长毛绒公司,纺织板块去年收入为5.27亿,亏损达到2 472万;净利猛增主要是受益于股市的“井喷”行情,公司去年减持5 270万股长江证券股票,加上其他金融类投资,总计净收益4.28亿元。
对于海欣股份而言,子公司南京长毛绒地位特殊。海欣股份持有其53%股份,处于绝对控股位置,海欣股份总裁陈谋亮兼任南京长毛绒董事长,海欣股份常务副总裁王晓菁、副总裁刘林华兼任南京长毛绒董事。
南京长毛绒去年收入1.12亿,净利润111.81万元。在海欣股份普遍亏损的纺织板块,南京长毛绒过去多年连续盈利,对海欣股份贡献利润占比较大。以2011年为例,海欣股份营业收入12.62亿,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 815.39万。而南京长毛绒当年公开账面主营业务收入1.89亿,净利润1 254.66万,影响海欣股份投资收入664.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