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报告主体打算按照另一种方式去使用资产,‘最佳用途’也是从市场参与者的视角来确定的。企业要像市场参与者那样思考,以市场参与者对被计量对象风险、收益等参数的估计为依据来估计公允价值。”杨孟著说。
建议:健全配套措施 借鉴国际经验
公允价值的计量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公允价值准则和IFRS 13尽管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但仍有遗憾,亟待会计理论界继续努力研究解决。
“如销售受限股票、停牌股票、无序交易(异常交易)、非上市股权、含权债、第三方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无活跃市场和公开报价条件下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杨孟著说。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固然重要,但应当以可靠性为前提。对此,杨孟著建议,一是应提供一个可扩展的披露框架。披露的目标在于提供相关信息,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价主体在公允价值计量中所使用的方法及输入变量信息。二是建立完善税务会计体系,为优化会计准则体系提供会计基础环境条件。税务会计可用于确认和计量计税基数,计算并解缴当期应缴税额,确认原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减少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压缩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四是赋予会计主体在极端情况下进行重分类的权力。
为了防范不成熟条件下滥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杨孟著还建议,应健全完善如下相关配套措施:制定相关的应用指南和配套指引,增强公允价值运用的可操作性,尽量减少人为选择的空间和范围;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特别是不活跃或无序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市场定价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所谓的“盈余管理”的管理,遏制盈余管理者利用会计计量属性上的选择权人为操纵利润行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制定非常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据悉,2008年9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不活跃的市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南,我国可借鉴美国的这一做法,制定适用于非常情况下和不活跃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指南。
记者手记
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已基本与IFRS 13趋同,但趋同不是目的,只是融合全球经济的一种手段。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我国在选择使用公允价值的时,应审慎处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会计计量属性选择权的关系,避免过度使用公允价值原则,所以,我国对公允价值的修订方面应更多地体现我国国情,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适应我国经济。目前,新修订的公允价值相关规定有诸多亮点,但仍不能解决我国经济业务发生中的所有问题,对此,还需进一步完善并制定相关配套指引,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