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检查中,我们可以亲身参与到这些审查中,查阅这些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底稿。
当然,联合检查的具体内容会根据不同国家监管机构以及法律规定有所不同。通常来说,所在国的监管机构是主要的监管者,将主导整个质量控制面谈以及其他多种会议。一般而言,PCAOB将首先把检查要求告知所在国的监管机构,由后者再告知事务所。比较典型的做法是,两国的检查团队将在一个会议室工作,这有助于共享信息,促进合作。
在开始检查工作之前,PCAOB会和所在国监管机构进行3到4次电话协调,讨论相关事宜,包括分享上市公司的审计文件等。这可以确保双方有一个有效的充分协调的联合检查,使得实地工作时的困惑减少到最低程度。
《21世纪》:为何PCAOB要敦促中方尽快达成检查合作协议?
多蒂:目前在PCAOB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有96家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同时有大约548家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市值超过1万亿美元,其中包括一些大型公司。而PCAOB无法在中国进行检查行为的这一监管缺失,为投资者保护带来缺口。
目前我们看到,由于人们对中国企业财报准确性产生疑问,无论大型还是小型的中国公司,在市值和投资者信心上都承受重大损失,这威胁到这些企业在美国以及全球投资者心中的声誉。
后续法律风险
《21世纪》:你一直强调,只有达成合作检查的协议,否则在PCAOB注册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仍然面临被注销的风险。今年晚些时候我们将看到SEC对在中国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另一家中国事务所的起诉案有所进展。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将要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多蒂:美国的法律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师事务所都必须在PCAOB进行注册,必须配合PCAOB的检查和调查。事务所在申请注册PCAOB时都了解这一点。这意味着目前这些无法让我们进行检查的在中国的PCAOB注册事务所,不符合美国法律的规定,因此面临注销的可能,将不再被允许审计在美上市的公司。
《21世纪》:既然认识到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履行接受检查的义务,为何美方一开始接受这些事务所在PCAOB注册?
多蒂:美国资本市场的传统一直是持开放态度,始终向所有外国商业开放,我们意识到长期来看,允许外国商业进入美国市场是有益处的。
《21世纪》:我们知道自从2010年10月之后,一些事务所申请自行退出PCAOB,不再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但是这些事务所的相关合伙人和经理以及事务所本身仍然有可能面临美方的诉讼。为什么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