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一房地产企业近期出资数千万元购置一工业地块,企业负责人近日告诉记者,企业所在的镇政府让他们“不要感到有压力”:土地款企业自己要掏,但镇里会通过税收返还、专项资金等途径加以弥补,至于土地增值税,则自然是“能免则免”。
记者统计近20家房地产企业2012年年报发现,其中超过半数房企财务报告上明确标注了“政府补助”收入,总额超过10亿元。世茂房地产年报显示,企业2012年度获得政府补助金达3.44亿元;soho中国年报显示,2012年获得政府财政补贴2.03亿元,年报称“财政补贴是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具有一定贡献企业给予的奖励”。
“大概六成左右的房企可以拿到政府补助,一般都以税费返还的方式,此外就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一些优惠政策。”兰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宋延庆说,地方政府补贴房地产企业早已不足为奇,大多数上市房企都能领到政府发来的“红包”,但目前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这方面政府补贴没有统一标准,执行上随意性大、乱象丛生。
受访者担心,一些地方以政府补贴的方式与房地产企业关系紧密,势必会对中央楼市调控构成消极影响,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地方推动经济转型的紧迫感与积极性。
加强地方土增税监管推进房地产税费综合改革
受访专家学者认为,土地增值税是针对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当初设计这一税种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房地产企业过高的利润,从税种设计上说,土地增值税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在制度落实、土增税征收环节,在地方政府要不要征收、征收多少的问题上缺乏配套措施。
中国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骏认为,如果保留土地增值税,短期内避免地方政府借土地增值税松动楼市调控根基,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税制设计上细化章程、明确细则,并下决心加大对地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核查力度,督促税务部门加强管理。
从长期看,受访专家呼吁加快推进房地产税费综合改革。张斌建议,将土地增值税改革放到房地产税费综合改革的框架内,与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等改革结合起来进行。
胡怡建认为,从长远角度看,土地增值税并非可持续税种。他认为,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利于减少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冲动和利润预期,但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却有可能成为新增房价的一部分。原本是为调控企业投资投机,最后却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从以往经历看,对此应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