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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将降低部分能源进口关税

2013-05-22 09:42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16日在江苏昆山举行的2013中国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上透露,下一阶段我国将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关税调节进出口优化贸易的重要作用,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缓解能源资源短缺压力。

  王伟表示,今后我国将重点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此外,我国还将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全面落实自贸区降税安排。引导企业扩大从自贸区成员方的进口,继续落实对最不发达国家特惠商品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扩大零关税的商品范围,扩展我国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舞台。

  王伟称,我国还将在符合多边贸易规则条件下,与有关国家地区加强经贸合作,通过协定税率,特惠税形式实施优惠关税。他介绍,目前我国已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1项区域贸易安排和协定,对东盟10国及香港、澳门部分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今年4月与冰岛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此外,对原产于老挝、苏丹等40个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今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非洲时郑重承诺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并将在2015年将有关措施落实到位。

  关税是国际通用的经济贸易工具,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逐步降低关税水平,关税水平由2001年入世前的15.3%降至目前的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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