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需要,近日,江西省国税局发布2013年第3号公告,决定自6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停止使用。
据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相关人员介绍,与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相比,新版取消了塑料封皮,节约了制作成本;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税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同时,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编码、打印车辆完税信息,将为公安车管等职能部门验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真伪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