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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确定2013年税务执法监察要点

2013-04-25 17:33

“围绕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加强对防止收过头税、制止空转虚收、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征收与管理情况的执法监察,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一案双查’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这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2013年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中提出的。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今年年底前把各地相关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   

除了上述内容,2013年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主要包括:围绕中央、中央纪委和税务总局党组的要求,加强对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税审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征收管理等税收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规避公开招标、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标后履约情况、基建工程预决算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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