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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局公示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

2016-08-09 14:57

为强化服务单位监管,保护纳税人权益,北京国税局于6月底通过北京市国税局官网、北京国税微信平台、全市国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向全市纳税人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2〕12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商业零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推行税控收款机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222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涉税技术服务的服务单位和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收费项目涉及三项,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金税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盘”“非升级版税控收款机”。这是北京国税局在年初制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技术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多次就服务保障问题特别是营改增期间服务保障召集技术服务单位座谈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分析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95号)(以下简称“新20条规定”),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北京国税局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充分尊重纳税人意见和自愿选择的基础上,让涉税技术服务在阳光下运行、技术服务费用在透明中收取,使纳税人高高兴兴接受服务、明明白白缴纳费用,有力督促“新20条规定”落地,切实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服务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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