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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计的几点体会(4)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采购过程不够规范、不够透明,容易出现舞弊行 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单一等等。因此审计部门需要重点对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及政府采购绩效进行审计。

  3、转移支付。有条件转移支付种类过多,且缺乏较为明确、严格的事权依据和规范的分配方法,分配过程随意性大,透明度低;一些项目论证不足,导 致财政资金低效甚至无效运作,钻空子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审计工作需把转移支付分配方式的科学合理性、公开透明度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审计重点。

  4、国库集中收付。“集中收付”概括起来就是“六个直达”,即预算收入直达金库、预算外收入直达专户、工资直达个人账户、专用经费直达项目单 位、政府采购直达中标供应商、投资建设支出直达施工单位。由此可见,财政部门实现了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的全过程监督。同时,资金账 户相对集中,财政资金调度余地更大,流向可能更加频繁。因此审计部门应以预算为依据,以账户为笼头,加大对业务流程规范化和财政资金直达单位的审计力度, 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流动。

  (二)对预算执行审计体系的影响

  当前,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已转向支出领域,支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是财政改革的主线。预算执行审计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预算执行审计体系的 构建,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方式和方法应作相应的调整。

  1、审计目标的重心在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逐步向效益性倾斜。随着公共财政和阳光财政的逐步建立,财政的收支逐步公开化、透明化,财政资金出 现违法乱纪的概率越来越低。如果预算执行审计继续把真实、合法、合规作为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作适当的调整,那么审计的成效将越来越差。

  2、应突出审计重点。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进一步外延,这就要求审计机关集中审计力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 的审计力度,严肃财经法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计重点主要包括:(1)始终把组织预算执行的财税部门审计摆在首位;(2)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 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3)抓住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违法违纪问题;(4)密切注视与宏观经济调控及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

  3、改进审计方式和方法。 实施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后,财政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到具体型,由分散型到集中型,由中转型到直达型。财政管理方式的变化要求预算执行审计变 革传统的审计方式,实现审计任务的全局性、审计目标的鲜明性、审计方式的多样性、审计手段的先进性。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转变:(1)由单一项目审计转变为 综合项目整体推进;(2)由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行业性、系统性审计调查;(3)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4)由传统的手工审计转变为 计算机辅助审计或远程审计。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