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纸质资料报送的要求
1、采用数字证书方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取消报送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纳税申报纸质资料同企业会计报表一起妥善保存备查。
2、纳税人选用密码方式网上申报的,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逐月填写纸制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保存,并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上一年度1月到12月申报期相应的纸制申报资料。
3、手工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附送纸质申报资料。
四、进行专项申报应报送哪些资料?
以下资料在汇算清缴时向管理所报送纸质资料1份:
(一)非金融企业因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按照合同要求在2012年度内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的,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二)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追补扣除应报送的资料:
1、情况说明
企业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应报送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涉税项目扣除年度、扣除的金额、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原因、影响以前年度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情况,应退税(亏损)情况。
2、《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情况申报表》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备查,一份接收人签字后返还企业。
3、应扣未扣所属年度已申报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4、应扣未扣所属年度补正申报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年度报送资料
以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除按现行税法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外,还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
(四)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应报送的资料
(1)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不同类型的境外所得申报税收抵免还需分别提供:
①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
②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供集团组织架构图;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