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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线访谈(3)

2013-04-01 09:42


  【小泰克】企业2012年的汇算清缴开始按总局公告2012年57号的新办法执行了吗?

  【刘明晗】根据《财政部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预2012]453号)第五条的规定:“本办法实施后,缴纳和退还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仍按原办法执行。”因此,企业2012年的汇算清缴仍应按照财预〔2008〕10号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执行。

  【huoDict】我们与其他企业发生的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刘明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对于企业符合经营常规的违反经济合同约定而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网友1742】是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刘明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因此,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实行查账征收,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对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的其他限定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是啥是啥】今年还有“小小微”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吗?

  【刘明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17号)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7号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因此,在2013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仍执行。

  【阿斯兰】我们企业是2012年新成立的公司,需要进行2012年度汇算清缴吗?

  【刘明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因此,贵公司应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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