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税率时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吗?
【解答】
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的规定:除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