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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2011年还可享受税收优惠吗

2011-03-29 14:08

 【问题】

  2011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低于三万元,还可以继续享受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

  【解答】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文件规定:“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返回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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