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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3)

2012-06-21 10:08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录制软磁盘。录入软盘的数据及主要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申报单位撰写《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注意: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提供转化服务中心审核、专家评审及认定小组审定的主要文件和依据,这份文件撰写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对该项目评审结果,认真撰写此文件十分重要。为此,企业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实事求是地撰写。
2、应突出写明项目的关键技术创新点;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3、重点写明项目投资情况及实施进度与计划。
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明确、翔实,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
5、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三)材料的装订及报送
上述书面材料加装申请材料目录后,按A4纸张尺寸,按材料装订顺序(详见附件四)及包装封面的要求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磁盘一张,软盘标签上要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
相关领域的项目装订时按如下要求使用封面颜色:
电子信息领域:蓝色
生物医药领域:深绿色
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砖红色
新材料领域:黄色
能源及环保领域:白色
三、申请咨询和申请资料的获取方法
成果转化项目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可从国际互联网成果转化项目网站上浏览(www.bjcy.net.cn<下载中心>);或向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咨询;也可直接到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领取。
四、受理后说明
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单》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和免予评审通过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上报认定小组审定,认定小组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发放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出具未认定项目通知书。申报单位从收到受理单到收到认定证书(未认定项目通知书)的期限在37个工作日内。
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备份申报材料。
附件一:《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附件二:《认定申报表》
附件三:《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四:材料装订顺序
附件五:  项目情况统计表
附件: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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