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高新成果转化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答:
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京科发【2012】329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高新成果转化专项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2011年至201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投资情况;
(2) 2011年至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的项目销售收入;
(3) 2011年至2013年缴纳税费、净利润、利润率、出口退税税情况;
(4) 2014年上半年的研发投入、销售收入、缴纳税费、净利润和利润率、出口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