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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的管理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2011-04-22 10:16

代表处的管理机构由外国企业任命的首席代表(负责人)和代表组成,负责主持代表处的运营。首席代表和代表直接对外国企业负责,在外国企业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工作,没有外国企业的授权,首席代表和代表无权代表外国企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经济合同。

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以由外籍人士担任,经中国政府认可具有合法资格的外服单位的派遣代表处也可以聘用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

外籍首席代表或代表可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办理在中国的就业和长期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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