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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思考

2010-02-02 14:51

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未形成比较规范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通常情况下,会计职业活动包括政府会计活动、企业会计活动、税务会计活动、管理会计活动和审计会计活动。我国目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际上只有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方面比较规范。企业会计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职业道德建设依然是以法律、法规的方式表述的,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

  (二)未形成以行业协会颁布的非强制性的职业道德规范。从本质上讲,会计职业道德应该是非强制性的,但是目前企业会计的职业道德依然还是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强制规定的。可喜的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是一种行业自律、非强制性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但应当看到,其他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是通过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强制规定的。极具重要性的企业会计目前尚无一个行业自律性质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被迫造假。在当前的会计从业环境中,单位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在地位上属于上下级关系。为了保证个人生活的不断改善及日后的升迁,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多大的作用,也就不可避免地打了折扣。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计工作中作假瞒报。因为这种上下级关系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很难做得到。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作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被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欠缺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上级领导强迫所造成的。如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科龙电器属于领导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销售收入,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现象。

  (四)法律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在经济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济,而放纵了违纪违规的行为。况且目前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非诚信行为的成本低廉却能给失信者带来巨大的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造假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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