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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下科目余额的结转(5)

2014-01-02 14:22


  2、资本公积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较原制度有所增加。调账时,应将“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科目竟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4、本年利润
  由于“本年利润”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5、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竟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四、损益类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没有设置“补贴收入”科目。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收益”科目除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以外,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出核算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以外,对于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销售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营业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其他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响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由于上述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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