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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11)

2013-01-14 13:58

  第八十三条  军工科研单位财务制度另行制定,不执行本制度。
  第八十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科学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科学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科学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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