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1年数据,国内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约占2011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和15%,总和超过了所得税,是税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8月17日,财政部、央行、国税总局等三部门曾发出通知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汪蔚青认为,目前的“营改增”试点中,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已经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接下来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像‘营改增’这类具体税种改革以后,接下来就要进行分税制改革,否则地方财政的缺口会越来越大。期待这个问题能在‘十二五’期间提上议程。” 汪蔚青说。
汪蔚青还认为,中国财税改革未来的趋势是,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未来的税收优惠将以行业性的优惠政策为主。因为地域性税收优惠是为救穷,而后者则是为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改革开放“强音”
“改革是我国发展的强劲动力。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和深水区,涉及更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实施难度也更大。”李克强18日说,“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财税、企业、金融、价格、收入分配等项改革,以制度创新焕发发展动力。”
此前的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四季度要展开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除了“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举措还包括: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稳定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
事实上,随着中共十八大的临近,中央高层和中央级媒体近期频频发声,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