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盘点情况编制“清查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基准日“固定资产盘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
(五)根据固定资产盘点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盘亏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
(1)盘亏的固定资产
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A、固定资产盘点表;
B、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C、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D、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2)盘盈的固定资产
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
A、固定资产盘点表;
B、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
C、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D、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5、毁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①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②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③ 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④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⑤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6、被盗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① 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②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③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六)报告清查结果
1、根据盘点核实结果,填报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2、录入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3、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4、编辑损失材料并呈批。
在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可使用数据采集器辅助进行盘点,将大大提高盘点清查速度,盘点完毕后,将盘点机的数据上传至首码资产管理系统中,自动形成盘点、盘亏、盘赢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