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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所填表格的注意事项(2)

2011-12-27 14:14

  4."产权单位证明"栏中"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M以 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为 年。"第一个空格应填写产权单位全称或产权所有人姓名;第二个空格为住所(经营场所)的面积;第三个空格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为无偿、租赁等;第四个空格应填写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第五个空格其期限应在1年以上;产权单位负责人应在本栏"负责人签字"处亲笔签字,产权单位应在"产权单位(公章)"处加盖公章,并将日期填写清楚;房产产权属私人所有的,产权所有人应在本栏目亲笔签字;并应提供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5.产权单位无房产证的,应由产权单位上级在"其他需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一般可填写为:"本房产产权归XXXX所有,产权证尚未(或正在)办理。"并加盖产权单位的上级部门公章。
  四、《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应由分公司负责人如实填写,并应在"负责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贴在相应位置上,贴照片处还应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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