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计价但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割的交易余额。
该项目的借方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入增加以外币计价的负债、权益或减少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如: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以境外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向企业出资或融资;
(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以其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分配利润、清算、股权转让、先行收回投资、减资所得的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出资;
(3)外商投资企业以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回收境外投资或境内外汇投资及收益;
该项目的贷方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减少以外币计价的负债、权益或增加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如:外商投资企业以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作境外投资等。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分析填列。
9、“非外汇形式资产-资本对价转移”项目:
反映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股东之间不涉及本企业外汇现金流的股权变动余额,以及中外方债权债务关系人之间不涉及本企业外汇现金流的债权债务变动余额。该项目借方反映外方股东收购中方股东股权以及外方收购中方债权人债权,贷方反映中方股东收购外方股东股权以及中方收购外方债权人债权。该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实收资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0、“非外汇形式资产-单方面资本转移”项目:
借方反映本企业对外汇金融债权或股权的单方面豁免或单方面放弃,贷方反映境外金融债权人、股权人对本企业债权、股权的单方面豁免或单方面放弃,股权及金融债权交易的净损益也记入本项目。该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借款”、“实收资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1、“非外汇形式资产-其它”项目:
反映外方股东以其按比例享有的企业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或“股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2、“结购汇差额”项目:
反映企业自成立以来截止报告期12月31日累计结汇和购汇的净差额,即结汇发生额减去购汇发生额。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将可支配外汇资金在银行兑换为人民币的行为,结汇分资本项目结汇和经常项目结汇,资本项目结汇又有外汇资本金款结汇、外债结汇等形式;购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银行以人民币购买外汇的行为,购汇也分资本项目购汇和经常项目购汇;资本项目购汇又有偿还外债、外汇贷款购汇、境外投资购汇、外方回收资本购汇等多种形式。企业结汇有通过外币帐户核算(如:将资本金帐户中的资金结汇),也有不通过外币帐户核算的(如:企业出口货物收取的货款直接在银行结汇);购汇也如此(如:偿还外债直接用人民币购汇付出,购买外汇存入外币帐户)。该项目应根据银行存款科目(包括人民币帐户、外币帐户)的累计发生额分析填列,也可根据结、购汇相关凭证(如:银行结汇水单、购汇单据)分析计算。本项目如为负数,也记录在资产方。
13、“汇率折算差额”项目: